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津教高函〔2019〕42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获批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各学院组织已获批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认真填写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见附件1、2),学院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说明。
    
      
    
 
3、报送方式。各学院须将考核通过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和学院的说明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1月12日前交到教务处(敏学楼1013)。
   
     
   
 
4、联系人:靳涛,联系电话:23781285。
   
     
   
 
  
    
  
 
附件:1.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2.市级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