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普查污染源普查员选聘简章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对全国污染源数量、分布、结构与排放状况进行大规模全面调查。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7-2019年第二次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时间节点为2017年。为保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顺利开展,需要选聘一定数量普查员。本次选聘人数在20人左右。
工作内容
基于下发初始名录,结合划分普查小区,对普查小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拉网式”实地清查,填写清查表,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
普查员的职责
负责向普查对象宣传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内容,提高其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认识;解答普查对象在普查过程中的疑问,无法解答的,及时向普查指导员报告。
负责入户调查,了解普查对象基本情况,按照普查技术规范指导普查对象填写普查报表,对有关数据来源以及报表信息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审核,并按要求上报。
配合开展普查工作检查、质量核查、档案整理等工作。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完成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员的选聘条件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了解环保知识;
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熟悉当地基本情况;
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具备较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身体健康。
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薪资150元-200元/日(含午餐和交通),月结。
工作地点
滨海新区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区;渤龙湖产业园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昊 13752582219
魏代艳 1822287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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